根據《國務院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》( 國發[2016] 31號)、《江蘇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(蘇政發[2016] 169 號)、《淮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(淮政發[2017] 86號)和《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專項執法檢查行動方案的通知》( 蘇環辦[2020] 207 號)等有關文件要求,擬對重點行業企業用地開展調查工作,判斷土壤與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,以保證土地后續正常使用,我公司委托交大環境保護研究院(江蘇)有限公司進行土壤與地下水自行監測。交大環境保護研究院(江蘇)有限公司通過實地踏勘、資料收集、信息 整理,對我公司用地環境進行了重點區域的識別、劃分,并對重點區域土壤、地下水進行了監測點位布設及監測因子的確定,編制了江蘇蘇北廢舊汽車家電拆解再生利用有限公司2020年土壤與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,同時根據方案要求,對我公司土壤及地下水環境現狀進行了采樣分析并編制了監測報告,現將監測信息公示如下:
1.采樣監測
根據企業內各功能區劃分的重點設施及區域。本次調查布置8個土壤采樣點(包括1個場外對照點),安裝5個地下水監測井(包括1個場外對照監測點),共采集14個土壤樣品( 包括2個土壤對照樣和1個土壤平行樣)和6個地下水樣品(包括1個地下水對照樣和1個地下水平行樣),采集1個設備淋洗樣并設置1個運輸空白樣。
土壤和地下水樣品的分析因子主要包括: pH、 7項重金屬和無機物、27種揮發性有機物、11 種半揮發性有機物,共45項污染指標。
2.結果分析
土壤:土壤樣品的pH值為7.77-8.08。有6種重金屬(鎳、銅、砷、鎳、鉛和汞)檢出。各檢出指標未超過《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中的第二類用地篩選值。
地下水:地下水樣品的pH值為7.04~7.16,有5種重金屬(砷、鉛、鎳、汞和銅)檢出,各檢出值均未超過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14848-2017) II類標準。
3.結論建議
根據初步調查報告,該場地符合《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中的第二類用地篩選值的要求,未發現污染物超標情況;同時,針對該企業后續的生產經營活動,建議做好生產過程中的環保監管工作。